1.招标条件:
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礁体投放区跟踪监测)已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批复,招标人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礁体投放区跟踪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礁体投放区跟踪监测)2.2招标范围: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修复项目(生态礁体投放区跟踪监测)。
2.3建设地点: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二段9号
2.4计划工期:2018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项目地区能够合法提供所需服务;
(2)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计量认证资质;具备同类海洋生态恢复监测评估业绩,并提供相应合同原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 间: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4.2地 点:锦州市科技路锦绣天第A区28-28号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身份证件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为:6000元。
4.5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12 月1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5.2投标开标时间:2017 年 12月1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416-7919168
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二段9号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国旭
联系电话:0416-4619666
邮箱:sdjzfgs@163.com
地址:锦州市科技路锦绣天第A区28-28号
山东易方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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