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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西工业园区厂房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SYA20170904362
泗阳县西工业园区厂房拆除工程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泗阳县西康新城内;
1.2工程规模:五个厂房拆除,总面积52664.08㎡。包括泗阳县捷顺木业有限公司、洪耀包装、苏林木业、立新木业、伟伟纺织,具体面积详见厂房面积表;
1.3拆除工期:20日历天;
1.4最低限价:25元/平方米。
二、本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拆除工程残值费缴付方式:中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支付5万元作为工程拆除的履约保证金。签定拆除工程协议,交房前中标人必须一次性付清残值费,否则招标人不予交房。拆除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结清该项目费用,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降低中标价。
四、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五、评标方法:高价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6.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6.3其他条件:
6.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6.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3.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6.3.7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信用报告的备案工作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办理;(3)2016年8月20日前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4)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诚信泗阳网”( http://cxsy.siyang.gov.cn/)首页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5)泗阳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27-85182858;
6.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工程可以采用液压剪拆除,费用自理。
八、本工程采用平方米报价,招标人设最低投标限价为25元/㎡,本工程采用现场三轮报价,最后一轮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就是本工程的中标人。
九、中标人中标后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办理有关渣土清运手续。
十、公告发布时间及参加投标要求
10.1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9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现场报价,未参加开标前现场签到和现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再进行本项目的现场报价;
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人民币,方可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0.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在公示期间投标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3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将不与退还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11.1开标时间:2017年9月14日 15时 00 分;
11.2开标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
11.3到场要求: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以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财务室统一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保证金即时到帐证明为准,该证明由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前统一办理,投标人不需到到财务室换取收据),否则其为无效投标人不予参加投标。
十二、注意事项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zbb.com)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0527-85278005。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提出。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民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系 人:丁璐璐
联系电话:15996740379 0527-85252350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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