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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科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或参与组织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物业管理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区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实施意见,起草城市建设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区级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并对各类城建计划完成情况实施评估。
(三)负责区级代建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指导管理;负责协调指导全区老住宅小区整治工作。
(四)负责农村道路建设与管养;参与市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参与市区铁路建设工作;参与市区大交通建设工作;参与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五)负责民防工作站建设及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六)参与区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参与较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全区建筑行业管理、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指导工作;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指导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科室)情况
住建局机关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法规科)、建设管理科、工程管理科、房产物业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6家,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区代建中心、区城建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市政工程养护公司、物业管理中心、建筑工程管理站、观音山房地产管理所。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住建局按照中央、省、市、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七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强服务、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理念,以党的“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保障,以建设生态宜居崇川为重点,在扩大城市规模、夯实城市基础、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和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全速推动民生工程,促进城区功能更加完善
紧紧围绕区城建计划及市城建项目考核目标要求,抢前抓先,倒逼序时,挂图作战,紧咬节点,攻坚克难。强统筹、抓措施,全年召开指挥部会议35次,形成会议备忘录132份,解决问题301个。开展“城建百日大会战”、“工程质量监管季”等活动,全力推进四类民生工程建设。
道路畅通工程。密织路网、改善微循环,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改善城区居民出行环境。安排道路建设项目共51条,其中已竣工通车濠西园西侧路、东赵家巷、环镇北路等道路21条,年底开工在建17条,完成前期工作13条。设施管养工程。狠抓区属支路、桥梁和老小区道路管养工作,及时处置道路修复、绿化管理、井盖缺失、淹水堵塞等事关民生的问题,积极承接市级小游园管养任务。公益配套工程。紧紧围绕全年代建工作计划,科学谋划,挂图作战,重点推进7个项目,陆洪闸小学、三里墩小学迁建工程、八一中学迁建工程3个项目均已完成,城山路菜市场已列入市级为民办实事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新区学校、新城小学、西郊小学等3个项目在进行前期工作。河道截污工程。围绕构建“水通、水清、水美”城乡水景观河道治理目标,实施黄泥口河、前进河、新生南河、郭里头河等11项河道截污工程,其中列入市级重点名生工程6项,预计考核节点内可全面完成。
(二)规范管理建筑行业,促进建筑产业更加有序
服务与监管并重,一手坚持加强行业各项审批、指导、服务工作,推动全区建筑产业做大做强;一手坚持强化全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健全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
1、服务建筑行业发展。前三季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9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00万平方米。今年对全区278家企业(332个资质)进行了换证工作,全年新申领资质企业11家,增项申领企业12家,升级企业2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领4家、延期申请68家;加强工程特种设备管理,完成353台起重设备产权登记;开展观阳名邸、陆洪闸改造项目、市政务中心停车场等28个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完成全区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三类人员延期培训536人次,共审核通过984人次三类人员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建造师注册材料共计783人次。
2、紧抓安全质量监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制定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政府代建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夏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创建等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管理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制定全区工地安全检查服务外包工作方案,推进全区工地安全监管专业化、系统化、全面化。
(三)深化满意家园建设,促进人居环境更加和谐
把提升小区管理水平作为提升我局工作成效的重要突破口,实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分类指导,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置小区管理考核,切实推动小区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文明创建工作。
1、物业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推进“三位一体”建设,常态化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调查和项目经理考核、421月度检查等工作、安置小区季度考核,全年核拨电梯运行补贴费约2660万元,核定“以奖代拨”安置小区物业费补贴约1925万元。配合市民防局对全区29个拆迁安置小区开展民防工程移交工作,共提供6882个停车位。开展“333”专项整治行动、全区物管小区“百日竞赛”、小区安全专项整治、421月度检查等专项活动。完成4项外地进通物业服务企业备案,15项物业用房备案,9个新建项目前期物业招投标备案,9项协议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审批,审批住房公共维修资金600余笔,合计900余万元。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班,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组织物管中心人员苏南等地实地学习考察,集中学习推广物业服务企业典型管理模式和业委会(“三位一体”)典型经验等。
2、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按照“五个结合”的要求,创新老小区整治思路,把改造的着力点放在有利于嫁接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和老百姓急办事项上,抓“两端”、定规范、谋长效,逐渐获得群众认可。全区共实施虹桥新村、学田苑、将军一园、板桥东村、新桥北村等7个综合整治和53个民生急办项目,其中,虹桥新村33幢、将军一园、学田苑东片、新桥北村四个项目,已列入市级为民办实事工程,预计2016年底全面完工。完成改造后,实施“三位一体”物业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小区长效管理。
第二部分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9955.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1129.57万元,减少5.35 %。主要原因是减少建设工程项目。
其中:
(一)收入总计19147.1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465.04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49.97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增加工程项目和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3.事业收入 590.53 万元,为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承接区政府代建工程开展项目建设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 1291.1万元,减少 68.61 %。主要原因是减少建设工程项目。
4.经营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 91.5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区住那些局取得的往来清理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6.7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往来清理。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 808.66 万元,主要为区住建局及下属各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19070.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9万元,主要用于承接区政府代建工程建设。与上年相比减少 18312.67 万元,减少99.91%。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功能分类)调整。
2.公共安全(类)支出 169.97万元,主要用于承接区政府代建工程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 169.97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功能分类)调整。
3. 教育(类)支出 12898.69 万元,主要用于承接区政府代建工程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12898.69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功能分类)调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426.78 万元,主要用于承接区政府代建工程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1426.7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功能分类)调整。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226.25 万元,主要用于承接区政府代建工程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 1226.25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功能分类)调整。
6. 城乡社区(类)支出 2244.23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本级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的日常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95.39万元,增长 15.1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程项目和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
7.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089.82 万元,主要用于承接区政府代建工程建设。与上年相比增加1089.82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功能分类)调整。
8.年末结转和结余884.85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本年收入合计 19147.1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65.04 万元,占96.44 %;;事业收入 590.53万元,占 3.08 %;其他收入 91.56 万元,占 0.48%。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本年支出合计19070.9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89.95万元,占7.29%;项目支出17680.99万元,占 92.71 %。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871.4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94 万元,增长0.89%。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本级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增加公用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18457.8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7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0.8万元,增长 0.88%。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本级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增加公用经费。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943.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457.89 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1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公共安全(类)
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行政(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教育(类)
1.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301.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6.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426.7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2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城乡社区(类)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98.83万元,支出决算为438.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行政经费基本支出,职业年金、公积金调整纳入年初预算未实施。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80.61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6.0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住建局民防工作经费减小。
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 146.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0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的减小。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67.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2.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0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观音山房管所职能减小项目未实施。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9.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0.7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物管中心减小经费支出。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 717.17万元,支出决算为65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1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养护公司基本支出减少。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5.5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5.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 163.5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1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建管站基本支出减小。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年初预算为 3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0.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属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增加项目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类)
1.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1089.81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7.4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457.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0.8万元,增长 0.88%。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7.8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77.4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6.3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7.41 %;公务接待费支出 8.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59 %。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14万元。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5.14 万元,完成预算的40.79%,比上年决算减少7.46 万元,主要原因为往年维护费由财政局统一调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保险、修理、保养、汽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4辆。
3.公务接待费8.6万元。其中:
(1)无外事接待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8.6万元,完成预算的 33.81 %,比上年决算减少15.45 万元,主要原因为执行国家规定,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市外来访考察、业务交流、省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4 批次, 810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市外来访考察、业务交流、省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等。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18.53万元,完成预算的78.15%,比上年决算减少1.68 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大型会议支出;;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60个,参加会议 973人次。主要为召开主要为召开全区性城市建设业务工作会议等。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32.44万元,完成预算的90%,比上年决算减少17.31 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业务培训频次及费用。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24个,组织培训1171 人次。主要为主要为全区城建业务、物业管理法规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6 万元,比2015年增加10.57万元,增长 49.64 %。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7.3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7.3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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