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地址:http://www.bidcenter.com.cn/news-34701348-1.html 2017-02-10 09:38:00
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000639-0301-0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项目已经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位于淄博新区,北到开发区中路、南临中润大道、东靠北京路、西接上海路。
2.3 项目规模:约295000m2。
2.4 计划服务周期:
计划勘测周期:约15天(具体开始结束时间满足工程需要为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每个项目的勘测相关工作内容,递交经最终审查合格的地质勘查报告。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包含新城区齐盛湖公园(二期)海岱楼、公厕等的地质调查、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勘察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300931。
9.数字证书办理
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需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首页-数字证书申请(网址为:http://123.234.82.25/unify/)进行办理。具体请咨询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客服电话:0532---85871505转5、0532---85871505转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负 责 人: 杜春雷
法定代表人:张磊
地 址:淄博市华光路320号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街道17号
邮 编:255000
邮 编:255000
联 系 人: 张斌
联 系 人:耿慧超
电 话: 0533-2270186
电 话:13793196738
2017年2月9日
COPYRIGHT©2013-2025 PXWK.COM 平行威客版权所有. 全国商务合作邮箱:pxwk@paralworld.com
闽ICP备20009122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200727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