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五条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作者: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来源地址:http://www.bidcenter.com.cn/news-34541187-1.html 2017-01-26 10:23:41

[0]滨海县2017年度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21701230201 项目名称 滨海县2017年度城市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3209221701230201-BA-005; 标段名称 五标段:明达路东延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7年1月2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7年2月1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滨海县城市五条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城市五条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滨海县城市五条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城东大道、海滨大道、迎宾东路、幸福路、明达路;具体详见红线图。
3、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测量、地质勘探,规模论证、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编制工程量、报批、图审、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勘察、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项目概况:
城东大道,南海大道(S328改线)-东海大道(润港路),长7.75公里,宽55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海滨大道东延,阜东路-东海大道(润港路),全长4.5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迎宾东路,三里桥-东海大道(润港路),全长4.2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幸福路东延,阜东路-迎宾大道,全长2.5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明达路东延,阜东路-迎宾大道,全长2.5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5、设计服务期: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30天,方案设计开始时间以甲方设计任务书时间为准。
6、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为1.0%,(工程中标价为最终结算依据)。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城东大道;二标段:海滨大道东延迎宾东路;三标段:;四标段:幸福路东延;五标段:明达路东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资质标准之一
1.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1.2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1.3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专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项目负责人可与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4、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组成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5.1以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5.2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8:30至2017年2月10日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 系 人: 朱静     联系电话: 0515-84198069   15251029931
4、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确认函》,按确认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投标人代表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户银行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一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每增加一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增加1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到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索取所需的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分标段缴纳,投标人无论参加几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报名时将缴款凭证原件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1612室(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换取收据。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费率,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投标费率无效,其余投标费率与评标基费率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费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所有投标人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费率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5%、96%、97%。
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某投标单位在之前标段(开、评、定标均按标段顺序号)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的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凡被推荐为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其它标段均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除不可抗力外,中标候选人拒不执行上述条款的,视为无故放弃中标。
注:评标基准费率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七、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图审后支付设计费的70%,余款待工程经政府审计结束后全部结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bhzb.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
投诉举报电话:0515-84198006
传  真:0515-84198978
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江楠                              
手    机:15895162184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薛平
电    话: 0515-84198056     
电子邮件: HSDL208@126.com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 24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滨海县城市五条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城市五条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滨海县城市五条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城东大道、海滨大道、迎宾东路、幸福路、明达路;具体详见红线图。
3、招标范围: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道路、桥梁及配套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测量、地质勘探,规模论证、工程设计及概算编制,配合编制工程量、报批、图审、审查、招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勘察、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4、项目概况:
城东大道,南海大道(S328改线)-东海大道(润港路),长7.75公里,宽55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海滨大道东延,阜东路-东海大道(润港路),全长4.5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迎宾东路,三里桥-东海大道(润港路),全长4.2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幸福路东延,阜东路-迎宾大道,全长2.5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明达路东延,阜东路-迎宾大道,全长2.5公里,宽4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
5、设计服务期:初步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30天,方案设计开始时间以甲方设计任务书时间为准。
6、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为1.0%,(工程中标价为最终结算依据)。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城东大道;二标段:海滨大道东延迎宾东路;三标段:;四标段:幸福路东延;五标段:明达路东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三项资质标准之一
1.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1.2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1.3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专业设计道路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专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且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项目负责人可与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
4、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组成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5.1以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5.2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8:30至2017年2月10日17:00。
2、地点: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8楼交易服务厅
3、联 系 人: 朱静     联系电话: 0515-84198069   15251029931
4、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确认函》,按确认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投标人代表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和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开户银行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一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每增加一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增加1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后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将按照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到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情况,索取所需的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分标段缴纳,投标人无论参加几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为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投标报名时将缴款凭证原件一并提交给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1612室(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6楼)换取收据。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设定最高投标费率,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及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投标费率无效,其余投标费率与评标基费率相同的得100分,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每高1%扣0.5分,每低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除符合性、商务性评审未通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外,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费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费率的确定:设所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不高于最高投标费率的所有投标人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费率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5%、96%、97%。
一个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某投标单位在之前标段(开、评、定标均按标段顺序号)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之后的标段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凡被推荐为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其它标段均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除不可抗力外,中标候选人拒不执行上述条款的,视为无故放弃中标。
注:评标基准费率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的修正、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等)都不改变。
七、付款方式: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施工图设计完成通过图审后支付设计费的70%,余款待工程经政府审计结束后全部结清。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提出。
监管机构: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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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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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江楠                              
手    机:15895162184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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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515-8419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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