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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闽建友厦招字[2017]001号 (招标编号)的 原迈士通工业地块通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集发展备案【201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原迈士通工业地块通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集美北大道与三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2546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740.9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998.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42.8平方米。容积率1.267,建筑密度为30.3%,建设内容包括通用厂房、地下停车库、地面停车场、广场、绿地及相关配套。 (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栋数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3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一期在建工程的完善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二期新建工程地质勘察、二期新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及工程地质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的详细勘察,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1)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的勘察单位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3)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01 月 17 日至2017年 0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或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99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A栋109室)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7 年 02 月09日 0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费用
9.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30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29.82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纺织路22号之一 ,邮编: 361000;
电话:0592-6225785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湖里区安岭路999号金海湾财富中心1号A109,邮编:361000;
电话: 0592-5166877 传真: 0592-5885277 ;
联系人: 黄小丽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 ;
帐户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
帐 号:8391020111018519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
招标人: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
产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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