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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南海区佛山大堤4+610~7+120路堤结合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佛山大堤平洲玉器街至五斗大桥段,全长8.9千米。由于部分堤段堤防防洪高程、堤防宽度及护堤地不满足规范要求,部分防汛照明设施破旧,景观脏差乱,为提高佛山大堤的防洪能力及提升周边环境,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对佛山大堤4+610-7+120进行路堤结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路堤综合整治,沿线防洪墙加固,穿堤水闸电排站出口改造等。本工程建安费约为人民币3717.02万元,勘察设计费约为人民币116.28万元。
2.2 勘察设计周期:
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算起65个日历天。
①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
②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3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设计概算及工程效果图;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 30 日历天内,向招标人递交施工设计图、施工图预算等设计文件;
④中标人应在签订协议后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如勘察设计周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周期时间为准。
2.3 项目地点:位于佛山大堤平洲玉器街至五斗大桥段。
2.4 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含初测、定测、地质钻探、测量及招标人指定需要物探的范围内物探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效果图、管线综合设计(含管线综合平面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条件:
3.1.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具备)。
3.1.2资质等级: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以上(含
乙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2款①、②资质的,可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且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为牵头人。本项目开标会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候补入围投标人时采用的动态信用得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以联合体各成员动态信用得分较低的单位的动态信用得分为准;如非联合体投标的,以其在本项目投标中使用的资质分别对应的动态信用得分中较低的动态信用得分为准。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
准)承接过单项工程造价人民币2900万元以上(含2900万元)或单项合同勘察
设计费(或设计费)金额在人民币90万元以上(含9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
计(或设计)业绩。必须提供勘察设计(或设计)合同,如勘察设计(或设计)
合同不能充分体现项目建设规模和勘察设计费(或设计费)金额等特征,可另附
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具备)。
3.1.5.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
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
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1.5.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
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
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3.1.5.3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中
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及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
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中企业的“基本信息”
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时将以共享专栏查验信息为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
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选派)。
3.1.6.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平台公布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
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省水利厅的人员
登记信息网页打印件。
3.1.6.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
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
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3.1.6.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1.7 对投标人其他拟派项目技术人员的要求:
3.1.7.1水工专业负责人:至少1名,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选派)。
3.1.7.2电气专业负责人:至少1名,须具有电气技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选派)。
3.1.7.3造价专业负责人:至少1名,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选派)。
3.1.7.4勘察分项负责人:至少1名,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岩
土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选派)。
3.1.7.5拟派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
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平台公布为准。
3.1.7.6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 7月至 2016年12月)为上述拟派项目技术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注:拟派的3.1.6-3.1.7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1.8其他:
①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
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
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
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④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
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
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1月11日~2017 年 1 月 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2013028309200012980;③收款人开户行:工行佛山高新支行;④款项来源:大堤勘察设计第二次;
时间: 2017年1月11日~2017年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大堤勘察设计第二次”。
购买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7年2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6.3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
6.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出席开标会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准,出席开标会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设计资质)对应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为准]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及《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6.3.2授权代理人和特定人员如为同一人,特定人员必须全程出席开标会议。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分别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分别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核查。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款项银行凭证除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格式参考附件《证照原件登记表》),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待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并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相关证照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
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将不予通过。
7. 发布公告的 8. 其他
8.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桂城政务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0757-81289876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联 系 人:杨小姐、丁小姐 电 话:0757-83939030
邮编:528200 传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yqngch25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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