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012426-0301-0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路(上海路—孝妇河东)改造工程已由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淄发改项审[2016]1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路(上海路—孝妇河东)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路。
2.3 项目规模:道路长度3200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现状路面宽度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两侧进行慢行一体化改造、排水、照明、交通设施、道路绿化等。
2.4 计划勘测设计周期:15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勘察及设计相关工作内容。
2.5 招标范围:勘测包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地下管线调查、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勘察测量各项工作;设计包括道路、排水(雨水、污水)、照明、交通设施、城市家俱、管线综合、道路绿化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正式的设计概预算、竣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设计。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设计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其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必须为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道桥或市政公用或城市道路与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本项目联合体投标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设计资质不得联合。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到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下午14:00整,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2300931。
9. 数字证书办理
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需登录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首页-数字证书申请(网址为:http://123.234.82.25/unify/)进行办理。具体办理详情请咨询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客服电话:0532---85871505转5、0532---85871505转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新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代理机构:山东正通审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 责 人:杜春雷 法定代表人:侯玉强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20号 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267号颐和大厦2#楼9楼
邮 编:255000 邮编: 255000
联 系 人: 朱玉红 联 系 人:李先钧
电 话: 0533-2270186 电话:0533-2766106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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