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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 (招标人)的编号为 公路设招2016-03 (招标编号)的 厦门市公路局2017年度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公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公路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的通知(厦路计[2016]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厦门市公路局公路养护费用(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厦门市公路局2017年度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公路局管养范围内 ;
2.3. 工程建设规模: 包括马青路(新阳大桥-吴冠立交)路面改造工程、国道324线内田桥维修改造工程、国道324线同安城区段辅道路面大修、云顶南路人行道路面大修、东枧线(县道422)边坡塌方处理工程,国道324线(翔安小盈岭至海沧东孚段)、翔安北路(丙洲桥头至万家春路段)、万家春路(何厝至舫山西路段)、民安大道(中洲桥头至洪溪段)、东界路、翔安南路(翔安大道至刘五店段)、新曦大道、翔安西路等五条道路、省道206线(龙门隧道-安溪路口)等公路绿化恢复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行道、辅道改造或增设、路基防护、边坡水毁修复、排水设施改造、路肩硬化、水泥及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改造、水泥路面白改黑、桥梁维修加固、绿化恢复工程、增设喷灌系统、交通安全设施、声屏障等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233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1560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项目的地质勘察(初勘及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测量)、概预算文件等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后续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等。(按单项工程分期实施,每一单项工程的具体内容以业主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5.2. 内容
2.5.2.1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
2.5.2.2工程测量:为满足本工程的道路、桥梁、隧道、市政管线、缆线沟等工程测量;
2.5.2.3 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通信设施、道路照明、绿化及浇灌、景观工程、市政管线、缆线沟工程、海绵城市及慢行系统工程等。
2.5.2.4 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国家、行业等相关部门的文件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按单项工程分期实施)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有以下a、b、c项之一的工程设计资质。(a)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b)市政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c)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部核定的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
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道路或路桥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__(建设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至2016 年 12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云顶北路842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记名投票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 。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9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156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334.51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公路养护绿化设施维护中心 ;
地址: 厦门莲前西路281号20楼 ,邮编: 361009 ;
电话: 0592-6685728/8269950 ;传真: 0592-8269998 ;
联系人: 朱先生,张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40379501040000333。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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