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概 况
项目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赤港至三江口疏港道路二期工程(后郭路南伸工程)
建设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同造价
54,747,899元
设 计
变 更
申 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三类变更
2、拟设计变更内容
发电机台班签证
3、拟设计变更理由
根据涵江区赤港至三江口疏港道路二期工程(后郭路南伸工程)招标文件约定,该项目施工用电的场外线路、变压器建立由建设单位提供。合同要求该项目的桥梁及
桥头至海堤路基工程必须在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工期紧任务重,由于施工用电的场外线路、变压器无法在工程开工时就提供,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因此
工程需租用发电机先行供电施工。
4、预估的造价变更
约140万元
5、其他附件材料
1、关于涵江区赤港至三江口疏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租用发电机增加工程措施费的报告涵交投【2016】93号;2、关于工程建设租用发电机的报告;3、工程量签证单;4、工程预算书。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 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监理单位: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意见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 程
概 况
项目名称
莆田市涵江区赤港至三江口疏港道路二期工程(后郭路南伸工程)
建设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同造价
54,747,899元
设 计
变 更
申 请
1、拟设计变更类别
三类变更
2、拟设计变更内容
发电机台班签证
3、拟设计变更理由
根据涵江区赤港至三江口疏港道路二期工程(后郭路南伸工程)招标文件约定,该项目施工用电的场外线路、变压器建立由建设单位提供。合同要求该项目的桥梁及
桥头至海堤路基工程必须在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工期紧任务重,由于施工用电的场外线路、变压器无法在工程开工时就提供,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因此
工程需租用发电机先行供电施工。
4、预估的造价变更
约140万元
5、其他附件材料
1、关于涵江区赤港至三江口疏港道路二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租用发电机增加工程措施费的报告涵交投【2016】93号;2、关于工程建设租用发电机的报告;3、工程量签证单;4、工程预算书。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单位: 福建旷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项目监理单位: 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意见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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