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及 声 明 函
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海心村民委员会
1.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番禺区石楼镇海心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中心村片区人行道改造及南围片区道路两旁绿化整治工程的交易公告,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2.遵照《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交易文件的交易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人民币柒拾柒万叁仟玖佰肆拾柒元柒角(小写:¥773947.7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 贰万贰仟壹佰伍拾肆元贰角玖分(小写:¥22154.29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人民币壹万伍仟柒佰陆拾叁元壹角陆分 (小写:¥15763.16元)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我方认同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即为我方报价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规费费率均不予调整。若出现工程变更,我方将依照相关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程序办理。
3.我方同意承包意向在交易须知规定的交易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承包意向有可能被建设单位接纳,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受此约束。若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我方同意延长。如果在交易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予贵方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我方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 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保证按交易须知中规定的工期,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易须知中的要求。
5.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委派的安全员为 ,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承包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6. 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任何我方报名的约束。
7.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建设单位认可、并在交易须知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建设单位的工程发包通知书和本报名资料、交易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获得承包资格,我方将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10. 我方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出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报名资料核对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本公司承诺:获得承包资格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11.本公司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规则,充分考虑了如有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摇珠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本公司仍将接受此次摇珠结果。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和声明的事实,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番禺区零星小额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商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COPYRIGHT©2013-2025 PXWK.COM 平行威客版权所有. 全国商务合作邮箱:pxwk@paralworld.com
闽ICP备20009122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200727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