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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2016年普通国省道(含湖盐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公路〔2016〕10号文和浙公路 [2016]08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省、部级补助,项目业主为:安吉县公路管理局、长兴县公路管理局、德清县公路管理局、湖州市公路管 理局直属分局、湖州市公路管理局干线重点工程办公室。项目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管理局干线重点工程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现决定对本项目竣 (交)工质量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zhou.gov.cn)和湖州市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uzhougl.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对湖州市内G104京福线、S205(13省道)青临线、G318沪聂线、S204(12省道)孝泗线、S302湖盐线、 S301(10省道)长牛线、S304(09省道)临莫线、S306(11省道)鹿唐线等部分路段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进行竣(交)工质量检测;对 G104京福线、S304临莫线、G318沪聂线部分桥梁养护工程进行竣(交)工质量检测进行竣(交)工质量检测,其中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涉及路段的合计 实施规模78.79km,桥梁养护工程涉及桥梁11座,合计实施规模1024.07m。
本次竣(交)工质量检测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桥梁养护工程进行竣(交)工质量检测。
检测服务期:各项目工程完工后开始至工程竣(交)工验收止
(1)检测期:各 1个月(各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提交实体检测和外观检查评定报告);
(2)后续服务期:检测完成后至工程竣(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 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 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11时、14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 2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湖州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办理好投标人的“湖州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湖州建设工程交易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huzhou.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 1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管理局干线重点工程办公室
地 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90号
邮政编码: 313000
联系人:褚工
电话:0572-2112578
传真:0572-21125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杜工 杨工
电话:0571-85393046
传真:0571-85390046
湖州市公路管理局干线重点工程办公室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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