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城区主干道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广通龙招字(2016)009号)”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
致各投标人:
1、东环路、政府路设计范围以招标人发送的设计范围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的“莲南中路”道路名称修改为“莲中南路”,该道路设计长度修改为1855米,道路红线宽度修改为40米。原招标文件中涉及“莲南中路”道路名称修改为“莲中南路”内容均做修改。
3、对原招标文件中内容补充说明如下:该次设计为我县城区原有道路改造,包括路面、人行道、强弱电排管、横穿管道布设、雨污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改造及绿化景观改造,设计红线以原有道路地形图为准,不包含沿线桥梁结构改造。
4、原招标文件第30页第二项技术分评分标准(90)设计方案中项目的理解及概述分值处“ 一般(不缺项):4~6,不满足:0~4”更改为“一般(不缺项):4~5.99,不满足:0~3.99”
二、本答疑纪要(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三、本答疑纪要(一)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com.cn)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标题:连城县城区主干道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广通龙招字(2016)009号)”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二) 时间:2016-11-25
内容:
连城县城区主干道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广通龙招字(2016)009号)”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二)
致各投标人:
关于部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做如下澄清及说明:
1、疑问:本项目设计内容为:方案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应工程概算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并不包含勘察工作。而在评分标准中具有“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加0.5分。”,明显跟本项目设计内容不符,加分不合理。
答:该项目为道路综合改造设计,项目涉及到我县老城区道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较为复杂。招标人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达到既定目标,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和给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招标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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