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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指:
/,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9日
遂昌县三溪综合治理工程 濂溪长濂段河道堤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三溪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107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遂昌县乡镇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遂昌县乡镇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治理河道长度24.36km,堤防和堰坝等级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建设地址位于遂昌县老城区妙高街道和规划新城区云峰街道,计划于2017年建成,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10000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濂溪长濂段河道治理,总长度约1.66km,堰坝1座,排水涵管5处,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施工临时工程。
本标段概算投资约750万元,计划工期24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1月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11月17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22 9:30: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乡镇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19号
邮 编:?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78-8520112
传 真:?
电子信箱:?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50号
邮 编:310020
联系人:陈先生、张先生
电 话:0571-86486095、86486096
传 真:0571-86438219
电子信箱:gczxzbdl@zjwater.gov.cn
2016年10月27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2
近3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投标人的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等级须为“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并在有效期内。
5、拟投入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浙江省水利厅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证书。
6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7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他
1
申请人(或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
类似项目指:
/,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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