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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乡东方新楼公厕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乡东方新楼公厕项目已由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拨款及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和平乡东方新楼公厕项目。项目预算价45506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和平乡东方新楼公厕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工程预算价:¥455067元;发包价¥411127元 (k值=10%)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企业资质和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地点办理招标文件有关事宜;
4.2. 报名地点: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霄县江辉路128号)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8日17 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的方式(转账单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全称、用途及投标单位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账户名称: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账 号:9080 4220 1001 0990 121010
开户银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平信用社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9日10:00时,提交地点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2018年2月9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地址: 云霄县和平乡
联系人: 纪先生
电话:137799086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云霄县江辉路128号 三楼 邮编: 363300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8523093 传真:0596-852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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