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汤阴县古贤镇道路硬化与花池、路口人行道及古贤牌坊工程施工(三次)已由汤阴县财政局以《汤财预【2015】1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汤阴县古贤镇道路硬化与花池、路口人行道及古贤牌坊工程施工(三次)
2.2建设地点: 汤阴县古贤镇
2.3项目编号:TY2016GC109/3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招标主要内容:新建道路、花池及牌坊等。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投资金额:约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
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
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需具备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公告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建造师注册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逐页加盖公
章)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查验,并留存复
印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开标时需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缴费收据原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汤阴县古贤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0372218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金城国际1401室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18567699898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372-3802626
2016年8月29日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获悉,汤阴县将进行项目建设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项目经理: 身份证: 手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资质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
8、项目经理身份证;
9、法人身份证;
10、授权委托书;
1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2、五大员岗位证
注: 2-12项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