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主)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2 (主)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通过
3 (主)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过
4 (主)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公司(成)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5 (主)国诚集团有限公司(成)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6 (主)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成)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7 (主)中建鑫宏鼎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成)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8 (主)惠州大亚湾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成)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9 (主)中交建宏峰集团有限公司(成)四川中恒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公示时间:2017-06-02
00:00至2017-06-05
23:59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0-8363010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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