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5-26
黄冈市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中心备案编号:HGJYGC-2017-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冈市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关于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旅游公路核准的批复》(黄发改审批【2017】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黄冈市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黄冈市
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起于斗方山禅修风景区东北1公路彭家湾,沿水库绕行一周,主要控制点为沿线规划景点;联络线分别由水库外环公路至内环,控制点为规划景点及水库大坝等水利设施,主线全长约141.7公里。
技术标准
本项目内环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60 公里/小时和40 公里/小时;联络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和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40 公里/小时和30 公里/小时。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安全设施、常规绿化设计等,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双院制审查、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
KCSJ-1标段:罗田县境63.239公里,具体为内环线K0-K42+600、联络线1K0-K5+867、联络线2K0-K9+250、联络线3K0-K2+756、联络线4K0-K2+766
KCSJ-2标段:英山县境37.353公里,具体为内环线K42+600-K71+500、联络线5K0-K1+773、联络线6K0-K3+262、联络线7K0-K1+106、联络线8K0-K2+312
KCSJ-3标段:浠水县境内41.145公里,具体为内环线K71+500-K92+186、联络线9K0-K8+979、联络线10K0-K5+875、联络线11K0-K5+591
勘察设计周期
(1)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合同后9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2015年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勘察设计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冈市八一路46号)。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递交的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法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开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冈市白莲河水库环库生态旅游公路建设项目部
地 址:黄冈市黄州东门路145号
联 系 人:刘鸿
电 话:15807257626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9楼
联系 人:喻平
电 话:027-87816666-8411
传 真:027-87814667
邮 箱:ypwhhb@163.com
开户 行:中行武汉市中南路支行(840085)
账 号:562557524480
监督部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8362039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最低要求
KCSJ-1
同时具备: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KCSJ-2
KCSJ-3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KCSJ-1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1项单个里程20公里(含20公里)二级及以上的公路设计工作。
KCSJ-2
KCSJ-3
备注:1、所有公路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1)设计合同;(2)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材料。
2、所有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为准。
附录3 A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KCSJ-1、KCSJ-2、KCSJ-3(三个标段人员要求相同)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附录3 B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KCSJ-1、KCSJ-2、KCSJ-3(三个标段人员要求相同)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1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1
地质勘测分项负责人
1
测量分项负责人
1
概预算分项负责人
1
交通运输部乙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I)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3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6)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5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40分:
a.投标人业绩 15分
b.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15分
c.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10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50分: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f.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分
g.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h.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
第二信封
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10分:
j.投标价 10分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得分较高的优先;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的以第二信封投标价得分高的优先;投标价得分也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在先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
详细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1)
商
务
文
件
(40分)
a.投标人业绩
15分
投标人业绩
15分
满足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近五年,每增加1项有效业绩加1.5分,最多加6分。
b.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能力
15分
项目负责人
15分
满足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得9分;
每承担过1项二级及以上的公路设计工作加1.5分,最多加6分。
c.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10分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10分
满足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得6分;
每有1个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最多加4分。
(2)技术文件(50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一般,得9分;
较好,得9-12分;
非常好,得12-15分。
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基本合理可行,得9分;
比较合理可行,得9-12分;
合理可行,得12-15分。
f.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分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5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视情况打分,本项分值为3~5分
g.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基本合理,得3分;
比较合理,得3-4分;
合理可行,得4-5分。
h.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
比较合理可行,得3-4分;
合理可行,得4-5分。
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
比较合理可行,得3-4分;
合理可行,得4-5分。
(3)报价文件(10分)
j.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 0.5;E2= 0.3;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办法正文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