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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滦南县文化广场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06416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滦南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滦发改招2016-40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唐山市-滦南县
业主单位名称: 滦南北河水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J1704-TS-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文化广场项目勘察已由滦南发展改革局批准,批准文号为滦南发改审批字【2016】003号,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滦发改招2016-40号。招标人为滦南北河水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滦南县文化广场项目勘察 2.2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约为70.083亩,总建筑面积约为42000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建筑总高度23.8米。在文化广场大楼室外配套建设基础设施管线、化粪池、绿化、硬化及停车位等设施; 2.3建设地点:滦南县北河新区,西临建设路、南邻福海大街、东邻县体育馆、北邻那颜湖公园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5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止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详细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9日8:30至2017年5月25日下午5:0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5:30前提出,发送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为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未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将视为放弃投标。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滦南北河水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滦南县崇法大街政府大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1030553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913楼2门(建设路与裕华道交叉口东行50米) 联系人:张雪,联系电话:0315-201279117713178791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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