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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新泰至宁阳段勘察监理
和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MA3C8ETE4201716F021590
项目名称
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新泰至宁阳段项目
项目所在地
泰安市、济宁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SJ201704032-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J201704032
招标类别
勘察监理、设计咨询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7]20号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无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I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
16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100%
评标细则
评标细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项目全长60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
二、招标范围:包括(1)全线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勘察现场监理、勘察成果咨询;(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及设计变更的咨询。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勘察监理和双院制咨询标段,标段号:SYZ,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60+000,标段长度:60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勘察监理和双院制咨询标段(SYZ)
项目全长60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
资质资格要求
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
①2项(含)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且累计长度不少于60公里;
②2座(含)以上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可为单独特大桥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中含特大桥勘察设计);
③2条(含) 以上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机电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可为单独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业绩中含此勘察设计内容)。
④1项(含)以上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双院制咨询业绩。
财务要求
无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2016)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明令通报、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③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
④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介入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且败诉的诉讼案件;
⑤行贿犯罪查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⑥经信用查询,未有不良信用记录;
⑦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2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或1项高速公路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项目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任职经历。
②路线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路线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③路基、路面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含)以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基或路面分项负责人。
④桥涵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桥涵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⑤路线交叉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⑥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勘察负责人任职经历。
⑦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造价负责人任职经历。
⑧交通工程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交通工程或安全设施工程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⑨机电工程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⑩房建工程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或建筑设计分项负责人任职经历。
(11)环境保护咨询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具有1项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环境保护分项负责人相关任职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限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当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另一成员至少应当具有除牵头人已有资质以外的其他资质。
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标段勘察监理和双院制咨询任务。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5-2至2017-5-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与舜华路交叉口东南侧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5-23 09:30,
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与舜华路交叉口东南侧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第一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补充信息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座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与舜华路交叉口东南侧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邮政编码
250000
250101
联系人
崔先生
贾超
电话
0531-68971578
15269159278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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