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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2017年4月28日
项目编号:GLTC-177BE316A116
1.招标条件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25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项目招标已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起点位于国道丹阿公路呼玛县呼玛河大桥北侧桥头处,沿旧路布线至红边村,辟新线沿呼玛镇城市规划区南侧山脚布线,利用呼玛县绕城路至龙源山野菜公司后接旧路,经东山屯、白银纳、十八站,止于国道丹阿公路与省道十室公路的交叉处。
项目建设里程155.096公里,其中:新建38.383公里,利用旧路改扩建116.713公里。全线共设大桥704.64米/4座、中桥441.84米/6座、小桥344.02米/11座,涵洞227道;设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85处;设养护道班1处(与停车区合建),停车区2处,公共汽车停靠站12处(24座),交通量观测站4处。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项目总投资为143314万元人民币。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招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段
名 称
工程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
主要工作内容
公路等级
里程
JS1
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呼玛至十八站段改扩建工程
工程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
二级
155.096km
2.4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在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外业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送审稿;
(2)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外业验收后0.5个月内,提交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7个工作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下列业绩条件,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业绩:
(1)近五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完成里程160公里以上(含 16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技术和施工图工程的设计;
(2)近五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3座大桥桥梁工程的设计。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Ⅰ。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只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3.6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后,请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5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24日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大厅)。
5.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及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7. 发布公告的同时同步上传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条件。
8.发布公示
本项目公示在黑龙江省交通厅门户网站“黑龙江交通”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55553927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联 系 人:王淼 李治军
电 话:0451-82367132转8601(公司办公室电话)
传 真:0451-82367163
电子邮箱:wangmiao@hgltc.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业绩:
(1)近五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累计完成里程160公里以上(含 16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技术和施工图工程的设计;
(2)近五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过至少3座大桥桥梁工程的设计。
如单个合同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在近8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条及以上里程均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工作。
路线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在近8年作为路线分项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条及以上里程均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设计工作。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在近8年作为路基路面负责人至少完成过2条及以上里程均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设计工作。
桥涵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在近8年内作为桥涵分项负责人至少负责过1座以上(含1座) 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大桥设计工作。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在近8年作为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负责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工程造价编制工作。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在近8年作为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至少负责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工程设计工作。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本表所列人员在投标文件中不用填报,中标后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本表所列人员仅为完成本项目实施的最低人员要求,发包人保留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的权力,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近8年:200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在近五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中不得因为(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2.在近五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中不得有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的合同。
3. 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注:1、要求投标人以承诺函的形式对上述信誉进行承诺,承诺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总则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综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也相同时,按投标人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2.2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投标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3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自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0 分
c.投标人的信誉 10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 分
e.招标项目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及其对策措施 15 分
f.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分
g.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5 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
(5)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9
第二信封 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
i.投标价 10分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2.13
串通投标的情形包括: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文件未出现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1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在对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分
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9分;
在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0公里业绩,加2分,最多得3分。
每具有一个绿色示范项目加2分,最多得3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项目负责人为教授级高工的,加2分;如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在最低要求基础上每增加1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2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10分
投标人的信誉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
1)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或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1年取得AA级的申请人加2分。(若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2016年度均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但在交通运输部2015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的可以代替);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2016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连续两年均取得AA级的申请人加4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10分
对招标项目理解充分、内容全面的,计6-10分(不包含6分);对招标项目理解、内容较全面的,计6分。
总体设计思路
5分
总体设计思路全面、内容充分,有新意的,计3-5分(不包含3分);总体设计思路较全面、内容较充分的,计3分。
e.
招标项目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认 识
5分
对招标项目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的特点分析认识全面、明确,内容充分,计3-5分(不包含4分);认识较全面、较明确的,计3分。
对策措施
5分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计3-5分(不包含3分);较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计3分。
绿色设计
5分
绿色设计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计3-5分(不包含3分);较科学、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计3分。
f.
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工作计划合理、满足设计需要的,计3-5分(不包含3分);工作计划较为合理、基本满足设计需要的,计3分。
g.
技术设计(深化初步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5分
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质量保证措施得力,充分保障设计需要的,计6-10分(不包含6分);质量保证措施较为得力,基本保障设计需要的,计6分。
进度保证措施
5分
进度保证措施得力,充分保障设计需要的,计3-5分(不包含3分);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力,基本保障设计需要的,计3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后续服务的承诺
5分
后续服务的承诺内容全面,承诺可行性强,能够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计3-5分(不包含3分);
后续服务的承诺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计3分。
i.
投标价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 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2、E2=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O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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