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

作者: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 来源地址:http://www.bidcenter.com.cn/news-36669615-1.html 2017-04-24 16:41:09

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4月

 

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建市政函〔2016〕354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4718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389367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

四、项目概况:对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进行维修整饰工程等。严格按照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进度要求,质量要求,交通管制要求,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投入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并承诺无条件增设资源投入以保障本项目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详见《工期承诺书》、《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本项目招标内容:对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进行维修整饰,对桥梁上、下部结构外立面混凝土破损、裂缝修复,伸缩缝破损(损坏)、栏杆锈蚀、排水系统堵塞等病害的维修(不涉及结构),桥梁整体清洗、涂装、景观微改造,桥梁综合管线的规整、遗留桥上设施的拆除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3、规模:通过对桥梁的原始色彩、桥梁主体定位、周边环境色彩的分析,确定桥梁色系,形成各桥间的视觉节奏,同时结合各桥造型,对桥梁进行景观微改造,实现“一桥一景”的景观风貌。

(1)江湾大桥是连接珠江南北两岸的桥梁之一,大桥全长910米,桥宽28 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5 米,行车道宽23 米,为双向六车道。主桥长294 米,主桥为变截面三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跨径组合83.0+128.0+83.0m,设计荷载汽-20,挂-100。通航净高8.7 米,抗震烈度为7级。

(2)解放大桥是广州老城区南北向交通主干线解放路上横跨珠江的特大桥,北起越秀区解放南路,南接海珠区同福路、同庆路。全长976.5m,其中主桥跨径组合55+83.6+55m,引桥总长782.9m,匝道长252m;主桥宽25m,设计标准为汽-超20、挂-100。双向4 车道,两侧各有3 米宽的人行道。

(3)琶洲大桥是大桥位于市区东部华南大桥和东圃大桥之间,北起天河区科韵路与黄埔大道的交叉口,跨珠江,经琶洲,与新港东路相交,南止于海珠区新滘南路,与新港东路交汇,是城市快捷路的跨江桥梁。全长3.6公里,行车道宽度60米,双向六车道。其中大桥长1205米,桥宽32米,跨径组合70.0+135.0+160.0+135.0+70.0m,通航高度20米,大桥属V型支撑连续刚构大桥。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5694312.51元(江湾大桥、解放大桥部分:23900581.54元;琶洲大桥部分:11793730.97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4  月  22 日至2017年  4 月 2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4  月 2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5  月   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或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六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工期承诺书。

11、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七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1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八的内容签署盖章的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7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30%)前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桥梁工程专业承包排名为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得分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1、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号)规定执行。业主综合评价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专业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按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附件二-2《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4178818

地        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4号怡滨大厦二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和(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二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4 月21 日

 

附件一:

 

 

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

 

 

资格审查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4月

 

 

重要提示

 

一、实施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内设置查询地点,以及公布查询电话和经办人(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接受报名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方面的情况查询。

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清楚相应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报名投标单位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报名投标单位应凭报名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对查询情况用书面形式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二、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代理单位应按上述第一点有关设置查询点、查询要求和程序进行有效性审查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查询操作。

三、招标代理单位上述的工作情况,将列入招标代理单位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四、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

声明:本资格审查文件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文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公告中不再转录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通用条款号: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现文:1.1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通用条款号:2.2.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2.3由招标人组成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现文:2.2.3由招标人确认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通用条款号:2.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5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现文:……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通用条款号: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现文:《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

1.申请人须知

1.1 本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国家计委第4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公告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

1.2 招标人、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地点等相关情况均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本项目招标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所有与该范本不同之处,均在资格审查文件通用条款修改中载明。

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4.1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相应的工程名称、及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1.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全部原件资料装订在正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若未标明正、副本的,以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所在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正本)。

1.4.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所有资料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

1.5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和接受

1.5.1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该时间期限和同一地点,可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补充。

1.5.2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和《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要求原件备查的资料,其原件应在报名时携带至报名地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且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应招标监督机构或招标人要求,其原件应当能够在五日内再次提交审核。

1.5.3投标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认定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具有原件的证明效力。如出现该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的“审核情况”栏填写“附有说明”。

1.5.4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窗口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资料目录对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书面资料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原件进行签收或核对。

1.5.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资料签收或核对结果须用中文文字表述,不得用简单符号表述(如“√”或“×”)。《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单位代表监督下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1.5.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接收投标申请人按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不得在报名窗口进行任何形式的实质性资格审查工作,不得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完整等理由拒绝其报名。

1.5.7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不意味着其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1.6资格审查结果的通知、确认和公示

1.6.1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把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资格审查结果通知。

1.6.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五日内,投标人可以就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中任何不公正行为及违法行为向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检举和投诉。

1.6.3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正式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或传真,向招标人确认同意参加投标或放弃投标。


2.资格审查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2.1总则

2.1.1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招标公告和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1.2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和其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审查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料的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的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1.3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须投标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情况有疑问或资料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的,可以书面要求重新递交原件复核,投标人应按时提交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交原件。

2.1.4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须提供书面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2.1.5《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2.1.6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中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1.7拒绝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2.1.8投标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或招标人及其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投标报名单位在其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投标报名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

2.1.9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2.2评审工作机构

2.2.1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2.2.2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择优(若有)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2.2.3由招标人确认资格审查报告和确定正式投标人名单。

2.3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2.3.1检查并记录各申请人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的密封情况。发现密封被破坏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密封情况均良好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2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的签署和涂改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评审,封存全部须提交的书面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并向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报告。全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中须提交的书面资料的签署和涂改情况符合规定时,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

2.3.3检查《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的“审核情况”,认定申请人是否按照《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交资料和原件。

2.3.4资格审查委员会各成员根据附件五《资格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招标公告载明的相应投标人合格条件。

2.3.5汇总审查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

2.3.6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2.4确定正式投标人

2.4.1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5正式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因故暂停招标程序,恢复招标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投标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资审结果如有变化,应在开标前5日上网公示。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投标程序。

原正式投标人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投标。重新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人,应重新招标。已书面退出该项目投标的,无权再参加此次投标。

如尚未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发布补充公告,按新的规定修改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增加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不用装订)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须提交书面资料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六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工期承诺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七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3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八的内容签署盖章的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2: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一览表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

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2
 税务机关(国税或地税)颁发的纳税信用证书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3
 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毕业证书除外)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工作经验
 (此处填写:①项目名称;②竣工验收日期)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打印页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施工合同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件(如需要)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5
 项目总工程师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毕业证书除外)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6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毕业证书除外)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7
 项目组织机构的职称证书、岗位证(路桥专业负责人除外)、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的社保证明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8
 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机械的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9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此处填写:①项目名称;②竣工验收日期)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施工合同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如需要)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10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评分资料
 
 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择优资料)
 
         

注:1、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2、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4、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类似业绩、工作经验标准详按择优评分表,以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准。提供2项或以上业绩的,表格可扩展。未在表中列出的业绩,不予评审。

6、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业主综合评价择优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本公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四:

择优评分表
 

·
 分项内容
 基础分
 评 分 说 明
 投标单位
 
 
 
 
 

 业主综合评价分(权重70%)
 纳税、资信信誉
 12
 1、2015年1月1日至今获得税务机关(国税或地税)颁发的纳税信用证书:A级的,得8分;B级的,得6分;C级的,得4分;D级的,得1分。

2、获得银行信用等级证明:AA级或以上等级的得4分, A级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需提供纳税信用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综合能力
 12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5(含)年以上工作年限;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跨江、河、湖、海桥梁工程的施工工作经验,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满足上述条件,得12分,否则得0分。

[第1点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毕业证书除外);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为准。]

[第2点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打印页及企业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在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件),企业业绩证明与企业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企业库内上传件为准。无提供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打印页不予评审]。]
 
 
 
 

 项目总工程师综合能力
 8
 1、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5(含)年以上工作年限,得8分;

2、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15(含)年以上工作年限,得4分;

3、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得0分。

[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毕业证书除外);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为准。]
 
 
 
 

 项目专职安全员综合能力
 8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15(含)年或以上工作年限,得8分;

2、具有工程师职称,具有15(含)年或以上工作年限,得4分;

3、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得0分。

[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毕业证书除外);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为准。]
 
 
  
 

 项目组织机构
 12
 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专职安全员外,投入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

1、配备有路桥专业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且全部为市政或路桥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得12分。

2、配备有路桥专业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且有其中3-4人为市政或路桥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得6分。

3、配备有路桥专业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且有其中1-2人为市政或路桥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

4、达不到以上标准的,得0分。

[需同时提供职称证书、岗位证(路桥专业负责人除外)、2017年1-3月份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机械情况
 20
 配备可在广州市使用的高空作业车1台或以上的,得4分;没有的得0分。

[机械设备车辆需为自有,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  配备可在广州市使用的工程运输货车10台或以上的,得8分;

2、  配备可在广州市使用的工程运输货车5-9台的,得4分;

3、  配备可在广州市使用的工程运输货车1-4台的,得1分;

4、  没有的得0分。

[车辆需为自有,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配备可在广州市使用的清洗车4台或以上的,得8分;

2、配备可在广州市使用的清洗车2-3台的,得4分;

3、配备可在广州市使用的清洗车1台的,得1分;

4、没有的得0分。

[机械设备车辆需为自有,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8
 企业具有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跨江、河、湖、海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得8分;没有的得0分。

[投标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打印页及企业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在企业库内上传件的打印件),企业业绩证明与企业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企业库内上传件为准。无提供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打印页不予评审]。]
 
 
 
 

 重约守信情况
 20
 1、企业连续23年或以上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20分;

2、企业连续15(含)至23(不含)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5分;

3、企业连续10(含)至15(不含)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0分;

4、企业连续1(含)至10(不含)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5分;

5、未提供证书的不得分。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工商(市场)相关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权重30%)
 
 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企业-桥梁工程专业承包排名得分为准。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合计
 100
 
 
 
 
 
 

 

 

 

 

 

 

注:

1、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择优得分=业主综合评价分*权重70%+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权重30%。业主综合评价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不得超过其分值范围,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

2、  本表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附件五: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审查项目
 须审查的资料
 审查结果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申请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
 
 
5
 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诚信备案情况在企业库内信息
 
 
10
 投标人提供的工期承诺书符合公告要求
 工期承诺书
 
 
11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符合公告要求
 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12
 投标人提供的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符合公告要求
 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五:

工期承诺书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严格的工期要求。如若中标,我方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竣工,并充分了解在以后施工过程中,本工程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但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执行,我方承诺:

1、对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一概不得顺延;对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一般节点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该项顺延以不对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构成不利影响为限。关键节点工期一般不予调整,承包人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赶工措施予以消化。

2、配合招标人工期计划安排,按投标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我方承诺执行上述内容而需赶工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到投标总报价中,除非业主同意,否则不再向招标人申请赶工费。

4、我方还承诺不因有关政府批准手续未完成审批或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后而向招标人索赔工期或费用(业主同意除外),并保证不因这些因素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业主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材料设备投入承诺书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所有的设备材料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检验标准和方法;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验收规范的全新的合格的产品,并保证提供设备参数的真实性、有效性,所有的主要设备材料在国内有成功运用业绩,保证其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寿命周期内,不会因为任何潜在缺陷发生安全事故,若由于我方所提供的设备或材料的潜在缺陷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招标人直接损失由我方负责赔偿。

我方承诺材料设备按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选定后经业主审查同意方可进场。如发生设备货不对板、或以低品质设备冒充高品质设备、或以低技术档次的产品冒充高技术档次产品的情况,该设备不得在本工程使用,招标人有权按照对项目最有利原则要求承包商更换为满足设计要求的且产品质量、技术性能不低于投标时所报品牌的产品,且价格不调整,而我方愿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同时保留招标人追究我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方承诺如确实需要使用替代设备材料时,应经业主和工程师认可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使用,并保证所选用的替代设备材料技术档次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我方承担,减少的费用由发包人从合同价款中相应扣减。

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本工程严格的材料设备投入要求和工期要求,并充分了解到本工程需要实施全面开工所需的设备投入要求。如若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业主通知后3天内及施工过程中,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完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保证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若因材料设备未按投标承诺的时间投入或供应不充分,影响了施工进度和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或设备材料未按技术要求选用。

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业主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交通管制方案承诺书

 

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如下:

1.占用路面施工所有标志标线必须满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一1999)。并适当高于国家标准:封闭一条车道除按国家标准设置外,还应当增加灯排一个,并增加“前方施工3公里”、“前方施工2公里”“前方施工1.5公里”预告标志。封闭两条车道除按国家标准设置外,还应当增加灯排两个,并增加“前方施工3公里”、“前方施工2公罩”“前方施工1.5公里”预告标志。

2.所有路面施工预告标志不得占用行车道。施工单位进场必须办理施工申请,并提交交通管制方案(不占用路面施工不需要该方案)。业主方根据交通管制方案提出改进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重新制定交通管制方案,以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3.所有须占用路面的施工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夜间,因施工工艺问题确实不能在夜间施工的除外。

4.所有需要占用路面的施工必须编制可行、有效的“应急疏导预案”,保障出现交通事故或交通堵塞等交通异常情况时的按“应急疏导预案”执行。

5.经审定的交通管制方案和应急疏导预案应严格执行,应急预案所需工具设备必须存放在施工现场。

6.所有需要占用水域的施工必须维护桥梁水域通航秩序,保护桥梁和过往船舶安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桥梁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7.施工期间必须依据桥梁通航得相关要求,设置符合规定的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及落实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8.所有需要占用水域的施工,船舶航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船舶进入桥梁水域前,应当备车,并对船舶主要航行设备、号灯、号型等进行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二)船舶通过通航桥孔,应当保留足够的高度,并与桥墩边缘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三)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使用安全航速; (四)发现桥梁水域助航标志等有异常情况,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不得强行通过,并应当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同时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航道主管部门报告。

9.除紧急情况外,任何船舶不得在桥梁水域内锚泊。 船舶因紧急情况在桥梁水域锚泊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按照规定显示信号,用甚高频等方式通报船舶动态,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驶离桥梁水域。

10.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服从辖段路政人员、交警部门、 海事管理部门监管。

11.我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结合施工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无条件接受业主路政部门、交警部门、 海事管理部门的监管。

12.若出现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交通管制问题而导致不利于施工进展的情况,业主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

13. 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我方按业主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相关违约处罚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招标函.pdf

投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备案文件.pdf

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pdf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资金证明.pdf

自主招标核准书或委托招标代理合同.pdf

已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证明文件.pdf

招标公告.doc

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证明.pdf

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中的合同部分另册,采用事后备案,不用提供,但要发给投标人。.doc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明书.pdf

设计图纸.rar

G--备案表已盖电子章-zbwj-002017000225-20170418173634.pdf

工程量清单EXCEL.zip

工程合同(挂网版).doc

招标控制价EXCEL.zip

招标控制价备案表.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jpg

 

 

 

 


天小时分钟秒

 


 

 

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4月

 

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建市政函〔2016〕354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年票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347188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389367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

四、项目概况:对江湾大桥、解放大桥、琶洲大桥进行维修整饰工程等。严格按照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进度要求,质量要求,交通管制要求,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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