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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四横路、凤凰侧路、崇仁路西段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
信息发布部门 掇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横路、凤凰侧路、崇仁路西段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已由掇政办发[2017]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四横路:科技园路至凤凰大道,长300米,红线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收补偿、道路、给排水、综合管沟、绿化、路灯等。
凤凰侧路:凤凰大道至荆山大道,长800米,红线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收补偿、道路、给排水、综合管沟、绿化、路灯、管线迁改等。
崇仁路西段:荆山大道至西三环,长1900米,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收补偿、道路、排水、管沟、绿化、路灯、供水等。
2.2设计范围和内容:
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线缆沟、给排水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等。
2.3招标范围:
工程前期设计服务。
2.4设计周期:
本次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其它设计相关工作周期另行商定。
2.5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设计单位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四、报名时所需资料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3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5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
4.6投标人在2014年3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完整提供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必须提供对应的原件备查。复印件字迹不清晰、未提供原件或原件携带不齐全的,不予受理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在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17时00分(以汇入指定银行入账回单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荆门掇刀支行
账号:17565101040014048
6.2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将“项目名称”填入银行汇款单(或银行支付页面)的备注/附言中。付款账号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上述信息,以确认保证金支付,否则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28日9时00分,地点: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隆大道238号,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隆大道238号,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公开开标,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24-6073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1339616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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