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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普通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郝庄中桥等6座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1703-ZHC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普通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郝庄中桥等6座桥梁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邢台市普通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郝庄中桥等6座桥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49号)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16]32、38、44、47、51、52号,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招标人为邢台市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为: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市普通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郝庄中桥等6座桥梁工程施工。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标段
工程内容
备注
1
省道平涉线郝庄中桥恢复重建工程
2
省道平涉线冯家沟小桥恢复重建工程
3
省道邢左线七里河大桥恢复重建工程
省道平涉线K226+500小桥恢复重建工程
4
省道隆昔线岗底大桥恢复重建工程
5
省道南石线秦王湖小桥恢复重建工程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7月31日,预计工期约3.5个月。本次招标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4招标范围:省邢台市普通干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郝庄中桥等6座桥梁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或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类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2012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1座长度在1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提出申请。
3.4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每个标段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22日至 2017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工程建设交易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招标代理:中交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高庄桥路75号 地址: 石家庄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
邮编: 054001 邮编: 050031
电话: 0319-3898419 电话: 0311-85809098
传真: 0319-3898419 传真: 0311-85809090
联系人:任保岗 联系人:李静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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