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地址:http://www.bidcenter.com.cn/news-35268049-1.html 2017-03-09 09:4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廊公路松江界至亭枫公路新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具有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建筑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4)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部公路检测工程师证书(材料、道路、桥梁三项具备其中两项)(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廊公路松江界至亭枫公路新建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303-878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7-JS006)
3、预算编号:16-17-6003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廊公路(松江界-亭枫公路)新建工程位于金山区朱泾镇,是金山区和松江区重要的对接干线公路。全长约3063米,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规划红线宽40米。
5、交付地址:金山区
6、交付日期:2018-12-29
7、采购预算金额:5730000(国库资金:573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8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1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2)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原件;(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建筑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基础、钢结构)。(4)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材料、道路、桥梁三项具备其中两项)证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需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本人、须与现场审核委托人一致,否则不予审核)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2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6号
2、开标地点: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6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请投标单位自带可以进行电子开标操作的笔记本电脑和数字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被委托人需本项目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2、投标人的所有澄清问题请于2017年3月15日上午10:00前汇总传真至67329097。澄清仅此一次,逾期不再组织。 答疑会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14:00时 (如有需要,过时不候) 召开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6号。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山区龙山路西楼 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1326号
邮编: 200540 邮编: 201512
联系人: 张宇 联系人: 范冬玲
电话: 57922481 电话: 67329097
传真: 57922481 传真: 67329097
COPYRIGHT©2013-2026 PXWK.COM 平行威客版权所有. 全国商务合作邮箱:pxwk@paralworld.com
闽ICP备20009122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200727 闽公网安备 350302020004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