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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LZB 20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岭县2015-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已由 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字【2017】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配套及申请棚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长岭镇、太平川镇。
勘察、设计完成时间:共15天。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与吉建筑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岭县建筑招投标服务中心 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拟派总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报名。
4.2自备电子邮箱或U盘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16日 10 时 30分,地点为 长岭县建筑招投标服务中心(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岭县长岭镇 地 址: 长岭县住建局六楼
邮 编: 131500 邮 编: 131500
联 系 人: 张清利 联 系 人: 陈冬梅、王欣
电 话: 0438-7269993 电 话: 0438-726355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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